|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01岗: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1129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05办公室。 02岗: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5号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208会议室。 (四)资格审核 1. 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公开发表过的作品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可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01岗:0513-8350615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02岗:0513-5900192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员超过10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若报考人数不超过10人,则取消笔试环节,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分别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提前电话通知。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分别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及递补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3915(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0513-59003732(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https://ntjob.nantong.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3228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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