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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青海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30人)

2026-11-7 17: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国气象局批复的青海省气象局202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现将青海省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气象局简介   青海省气象局成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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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青海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国气象局批复的青海省气象局202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现将青海省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气象局简介

  青海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实行中国气象局与青海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青海省气象行政管理及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下设10个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市(州)气象局、41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共计30名,均为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青海省气象局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7版)》(附件2)认定;

  5.202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2026年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仅限于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目前已回国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气象部门在职、退休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

  招聘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凡应聘此类招聘岗位的,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7日9:00-11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每人报限一个岗位,按最高学历的专业报名,如实填报报名表(附件3),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诚信承诺书》(附件4)等材料,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提交,PDF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在11月20日18:00前完成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由青海省气象局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开考前,在已通过资格审查、服从调剂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组织调剂,调剂前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发布调剂报名公告。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共基础 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机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需要递补的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收到短信推送的笔试确认通知后,按时完成考试预约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时间:2026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四川省成都市(考生自主选择,并在报名表中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复审材料:报名表(须本人签字)、身份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等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本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直接面试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50%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50%;直接面试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认。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包含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环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程序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

  (九)递补和调剂

  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可进行调剂,调剂人选应从报考各单位服从调剂、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逐一确定,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

  (十)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经青海省气象局审定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国气象局官网、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青海省气象局报中国气象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s://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qh.cma.gov.cn)发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体检等公告将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qh.cma.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青海省气象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收费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公开招聘考试复习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青海省气象局官方网站是全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971-8017970

  电子邮箱:qhqxjzp@163.com

  监督电话:0971-6135216(青海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

附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docx (12.7 KB)

附件:附件3.青海省气象部门2027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xls.xls (26.5 KB)

附件:附件1.青海省气象局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xlsx (12.3 KB)

附件: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doc.doc (331 KB)

  青海省气象局

2026年11月6日

  原始标题:青海省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

  信息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2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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