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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阿尔山市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2026-7-17 23: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兴人才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按照《兴安盟2026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报考兴安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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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兴人才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按照《兴安盟2026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报考兴安盟2026年事业单位春季专项人才引进(阿尔山市岗位),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合格,确认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

  二、评估方式及流程

  (一)评估工作安排

  本次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试卷分类:笔试命题参照 2026 年事业单位考试新大纲,考查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共1套试卷。考试时长:90 分钟。

  入围规则: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零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评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成绩。评估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总成绩满分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评估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最终排名。

  (二)评估流程

  1、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22日9:30-2026年7月25日8:30,登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8:30-10:00。

  笔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东门进入)。

  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到达考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具体事宜现场告知。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6日8:30。

  面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东门进入)。

  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答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

  面试注意事项: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其他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三、评估工作纪律

  (一)考生需在规定的考试开始时间前30分钟抵达考点,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检查等入场检录流程。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禁止入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评估资格。

  (三)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评估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完成考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人才引进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一经查实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

  按照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aes.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由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三)此次评估工作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0482-2773806;

  技术咨询电话:0482-2887999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原始标题:关于阿尔山市2026年春季专项人才引进开展评估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aes.gov.cn/aes/2026-07/16/article_2026071616313873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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