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衢江区卫生健康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20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7月20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执业范围有关要求 1.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4.已取得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执业注册范围需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在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期间,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3.定向培养对象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其中衢江区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得报考)。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得报考;不愿在首次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的,不得报考。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 7.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涉及的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公布核减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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