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需要,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人才科创集团”)受招聘方委托,决定开展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共65名编外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户籍要求为“衢州市”的,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的人员,同时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报考人员的配偶为衢江区户籍的; 2.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江区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 3.服务衢江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现在在岗服务或服务期满但离岗未满5年,历年考核合格的;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学历(位)及专业有关要求 1.在2026年7月16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报考,但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六)年龄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要求以报考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7月1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人才网、“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州人才网、“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10日9:00-7月16日17:00,通过登录“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626164317,建议使用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新版MicrosoftEdge浏览器,提醒:IE浏览器不支持),如实注册个人详细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提交,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14日12:00-7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7月20日17:00。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平台的“备注(资格证书、职称、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等)”栏内注明:低保,并于2026年7月17日16: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qzkhrl001@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7月18日16: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0-2321102。 (五)公布核减(销)岗位 1.各岗位通过缴费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需求人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自核减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六)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2:00,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7月25日上午。请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衢州人才网、“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 (七)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代码为“23-24”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区人才科创集团会同用人单位或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等信息。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岗位代码为“20-24”“41-43”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将资格复审表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1)如实填写《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并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有效期内二维码在线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在衢江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等材料;若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工作经验证明; (6)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代码为“23-24”“43”岗位的,须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满12分、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等证明材料(“交管12123APP已开通驾驶人无事故信息查询功能,驾驶人安装交管12123APP,自行下载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电子证件凭证图标→选择电子凭证→安全驾驶记录→点击右上角筛选(选择所需时间)→等待系统自动审核2分钟审核完毕后生成无事故证明”,证明材料打印附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试 代码为“22”“41-43”岗位须先行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试合格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代码为“22”岗位体能测试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代码为“41-43”岗位体能测试为10米×4往返跑、100米、俯卧撑三个项目。 4.职业技能测试 部分招聘岗位将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备注)。 代码为“20-21”岗位须先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听打、看打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排序,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代码为“23-24”岗位以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主要结合用人岗位的工作需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驾驶技能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 5.面试 除代码为“23-24”岗位外,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生按《面试通知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代码为“20-2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若折合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必要时可进行加试。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代码为“22”岗位执行《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标准见附件2)。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工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聘用 1.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及单位无关。 (二)专业要求审查办法。本次衢江区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用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需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区人才科创集团咨询电话:0570-2321102。 (三)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区人才科创集团解释。 附件1: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色盲,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面颈部文身,着夏执勤服其他裸露部位的文身,以及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或具有两个以上的文身,不合格。明显伤疤,或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衢州市衢江区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原标题:2026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online/news_detail.zul?guid=6ee5fa8c-83fe-4cc3-b9a3-f524a23155fc&order=6c48ccc9633a165430f96c0883f0dcd152310f663c0f3747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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