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浙大四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等3个医共体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义乌市儿童医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家公立医疗单位共计划招聘19名工作人员(报备员额制),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各医共体同步发布医共体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7月1日,招聘计划中要求38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规培方向要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7月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改报)、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6年7月1日通过义乌市卫健局和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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