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满足我校对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四)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五)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底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名时须具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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