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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2026-5-8 18: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 ...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和《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衢委办〔2007〕90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为顺利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在职教师22人(详见附件)。此次招聘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具体情况详见各校相关网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优秀在职教师,具有连续3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

  2.正高级职称教师;

  3.省级优秀教师、师德楷模、春蚕奖、教坛新秀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现场教学类,不含教学设计、命题、案例、论文、课例、板书、配音等,下同)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者省政府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地市级一等奖获得者(省二、三等奖);

  5.副高级职称教师;

  6.区(县)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类荣誉获得其一者;或者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区(县)级一等奖获得者(地市级二、三等奖);

  7.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户籍不限。

  3.年龄一般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符合优秀教师条件1-2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符合优秀教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应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具有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或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是指2026年5月17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7.山区海岛县定向评审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职称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为保持区域内教师队伍的稳定,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报考范围内。衢州市各县(市、区)在编教师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未经同意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有违反师德师风,被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衢州市教育局官网、“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发布。招聘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12:00;

  报名网址:衢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z.gov.cn/衢州市直教育系统“南孔师聘”招聘平台(仅支持电脑端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招聘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未完成信息填报或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后续各阶段报考进度请实时关注招聘平台,及时登录查看招聘进度。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6年5月17日12:00前,可在招聘平台上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充提交修改相关材料,最多三次机会。

  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者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部分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但报名人员特别优秀的【符合1-6条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考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四)笔试

  笔试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符合招聘条件1-6要求的不笔试。符合招聘条件7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开展笔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纳入总成绩。如有笔试,相关要求及事项以后续通知或衢州市直教育系统“南孔师聘”招聘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班主任工作及学科专业知识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天内公布,请考生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4: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勤信楼二楼多媒体3。

  1.不笔试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不设资格审查比例。

  2.有笔试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计划数1:3(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2026年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系统导出,需手写签字);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教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截止至2026年5月25日17:00,因考生本人放弃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2026年5月25日17:00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共同实施。

  (六)面试

  面试由衢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一经入围面试及后续环节,不得主动放弃本次教师招聘,如有违反,将计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区域教师招聘。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以无生课堂教学+半结构化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成绩相等,直接开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办师〔2022〕28号)要求,进行入围考核对象的准入查询。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衢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后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的岗位缺额,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经人社部门核准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对于考生填报的其他相当层次的荣誉或奖项,由市教育局予以组织确认。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按照附件电话进行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所有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均可容缺。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570-3081591),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

其他要求

1

衢州高级中学

高中历史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633888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历史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2

北京十一衢州实验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7260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3

北京十一衢州实验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7260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数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4

北京十一衢州实验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7260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英语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5

北京十一衢州实验中学

高中物理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7260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物理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6

北京十一衢州实验中学

高中通用技术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07260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通用技术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7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中职数学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中职数学或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8022011

具有连续3年以上高中或中职数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8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无人机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1.具有无人机岗位相关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2.持有CAAC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超视距驾驶员及以上)

0570-8022011

具有连续3年以上无人机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9

衢州中等专业学校

化工实验员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持有化学检验员高级工或化工总控工高级工或仪器仪表维修工(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0570-8022011

具有连续3年以上化工实验员教育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10

衢州市直义教段学校

中小学语文教师

4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初中语文或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2910019

具有连续3年以上中小学语文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11

衢州市直义教段学校

中小学数学教师

4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672699

具有连续3年以上中小学数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12

衢州市直义教段学校

中小学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初中英语或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3672699

具有连续3年以上中小学英语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13

衢州市直义教段学校

中小学科学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或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2910019

具有连续3年以上中小学科学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14

衢州市直义教段学校

初中社政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具有初中社政或初、高中政治,初、高中历史,初、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0570-2910019

具有连续3年以上初中社政(含初中政治,初中历史或初中地理)教学经历且目前仍任教该学科,并符合招聘范围要求的条件之一

   

合计

22

         

注:此次未招录的岗位计划可纳入下个批次。

  原始标题: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原始链接:http://jyj.qz.gov.cn/col/col1229278217/art/2026/art_039fe3b357594af9817112c7c206c5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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