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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杭州市桐庐县招聘教师公告(11名)

2026-5-8 18: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春日教研正当时,笃行致远促成长。本次春日教研活动,不仅为教师搭建了交流学习、展示提升的平台,更凝聚了教研合力。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同等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认定依据。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境外同等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7月31日前,其他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5月12日前。

  3.户籍(生源地)或退役军人入伍地要求:详见附件1。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入伍地以入伍或退役证明材料为准。户籍以2026年5月1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6年5月12日当天迁入人员)。下列3类人员不限户籍:(1)持有桐庐县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2)2014年及以后在桐庐县域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生;(3)在桐庐县教育局备案的2025学年公办中小学临时顶岗代课教师;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38周岁(1987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6.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

  师范生、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教育部或高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中的任教科目报考相应学科;境外学历考生所呈报的学历专业与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但需提供所学课程及研究方向材料或完成专业复核。

  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最新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7.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要求:

  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毕业生报名时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含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

  8.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签约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县域内举办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2026年5月12日11时

  资格初审时间(含初审不通过改报时间):2026年5月7日10时—2026年5月12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s://tonglu.pta.zj.cn:85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岗位如资格初审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核减的招聘计划可在同一学科的A、B岗之间调剂。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对应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打印方式将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4.笔试

  时间:2026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5.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递交附件2中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作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计算综合成绩:音乐、体育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音乐、体育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6.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7.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如有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0.选岗

  聘用人员进行“现场选岗”,即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合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4.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www.tlrcw.net.cn)和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桐庐教育发布”公布为准。凡是在上述网站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报名系统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89545456(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1:桐庐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3:教育部专业目录

  

  原标题:11名!桐庐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cpbeXZPqBVgr2J7mZRq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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