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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17人公告

2025-3-11 17: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摘要: 2025年上半年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 ...

2025年上半年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号〕2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上半年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选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2025年上半年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为保证本次选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选聘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和其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4.本科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出生);
 
5.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国(境)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选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
 
3.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本科一批或一段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三位一体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5.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6.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定向生、委培生与培养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12.原属于龙港市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2年的人员;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选聘会(杭州市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2.温州医科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专场选聘会(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3.报名材料
 
(1)《2025年上半年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赴高校提前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2024年毕业的本科一段浙江省生源毕业生、2025年毕业的5年制本科一段或4年制本科当年高考总分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毕业生、三位一体录取的毕业生、本科一批的省外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考录取批(段)次证明》(参照附件3),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订承诺书,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
 
(6)2025年毕业的5年制本科一段以下或4年制本科当年高考总分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下或专升本的浙江省生源毕业生、2025年毕业的本科一批以下或专升本的省外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考录取批(段)次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3),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订承诺书,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择优遴选
 
采用面试的方式择优遴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学历学位高者;2.获奖学金层次高者;3.本科为非专升本学历者;4.高考入学段(批)次靠前者;5.毕业时间(按年度)早者;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第3、4点为以本科学历参加选聘考生之间比对)
 
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名额。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将剩余指标进入下一场次选聘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2025年毕业生的考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适当放宽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原则上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七)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选聘的单位性质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选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制。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在职的报考人员拟聘用前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报考本科要求为“本科一批或一段”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的,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或第一段”、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一批以下、一段以下、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下的以此类推;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
 
(四)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浙江省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省;省外生源以此类推。
 
(五)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符合条件的原在编辞职考生需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
 
(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办公室
 
0577-59971508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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