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9年丽水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等4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1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等4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数量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9年1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9年1月2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3年1月21日至2001年1月21日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详见附件1。 4.文化程度:农业局岗位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其他岗位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以上学历须在2019年1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东路114号移办大楼副楼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材料: (1)《2019年龙泉市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4.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组织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人员。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农业局屠宰管理和动物防疫辅助岗位笔试科目为《畜牧兽医专业及综合知识测试》含客观题与主观题,满分100分,其中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综合知识部分占笔试成绩的30%。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客观题与主观题,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管理规定 所有编外用工聘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咨询电话: 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0578-7262300 龙泉市统计局:0578-7122944 龙泉市团市委:0578-7262113 龙泉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0578-7129538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0578-7766192 监督电话:0587-7751810 以上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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