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8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4月13日讯: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现设有应用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国际贸易系、人文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财务会计系、基础教学部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照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24:00前登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818;86929817(李老师、王老师) 2018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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