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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17-11-27 19: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2017年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1月27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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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1月27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4.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新桥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882062。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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