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公告(4人)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政策、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应急管理领域技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承担本市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教育培训服务;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及工矿商贸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4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年龄38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87年8月20日及以后); 9.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6年8月1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tj.gov.cn/)发布。 五、报名、缴费与网上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 报名时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9:00。 网上审核时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8月20日9:00至8月28日16:00。 改报时间:8月29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笔试费用为45元/科,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如符合本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5日(周六)上午,详细时间、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9月2日9:00起,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3.公布成绩。9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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