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我区医疗服务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5日,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旧本科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报到环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应聘人员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常规非定向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不含外省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限定使用范围的职称。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6年2月12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 考生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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