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主管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招聘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3.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4.招聘单位主要职责: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承担各类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编制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及环境管理政策的研究工作;开展低碳发展政策研究、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国际合作等工作;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调查、分析测试、技术鉴别等技术支持工作,并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承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实践转化等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要求 针对符合岗位一、二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如下: (一)2026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三)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一: 1.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与实践转化) 2.岗位职责:从事生态文明思想政策研究、宣传教育、实践转化、融媒体平台运营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名 岗位二: 1.岗位名称:专技岗十二级(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研究) 2.岗位职责:从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研究相关工作3.招聘数量:1名 岗位三: 1.岗位名称:专技岗十级(会计) 2.岗位职责: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3.招聘数量:1名 岗位四: 1.岗位名称:专技岗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2.岗位职责: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工作 3.招聘数量: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允许以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报考。持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年龄18周岁以上,岗位一、二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三、四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9.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26年3月5日至3月13日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上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2026年3月21日1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2026年3月22日14:00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2026年3月23日14: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s://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每科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2026年3月15日14:00至2026年3月23日14:00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2026年3月25日9:00至16:00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岗位一考《综合知识》(生态文明思想类)、《申论》;岗位二、四考《综合知识》(生态环境类);岗位三考《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写作能力,每科满分为100分,每科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9:3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5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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