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2人。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度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6月13日。例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专业内容、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报到环节时须提供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5年6月6日在和平政务网(https://www.tjhp.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如遇突发状况,资格审查及考核时间等招聘事宜须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后需电话确认。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PDF扫描件: 1.《2025年度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学信网出具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任职资格证书; 7.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8.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 9.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8:00至2025年6月2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6月13日8:00至2025年6月24日17:00。 报名邮箱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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