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所招聘的编外用工人员全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可以承担应急性、突发性等工作; (五)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六)服从本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417办公室(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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