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委托,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29名,项目人员在同一用人企业连续工作不超过2个项目周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项目制工作人员名额共29名,按照区属国有企业项目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次除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外招聘的员工实行派遣制合同,与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聘的项目人员与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以单个项目建设时间为周期的项目制合同。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3.积极履行企业员工义务,具有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能够胜任企业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上述证书落款日期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6.具备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 8.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9.政治面貌: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有吸毒史的人员;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回避关系的;被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校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翠微路XIN立方4栋4楼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除岗位表明确规定暂不提供的除外); 3.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宜宾市翠屏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7.1寸个人近期免冠蓝色照片4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的材料均不退还。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相关费用。 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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