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和《通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通委办〔2023〕32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名额共计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20260101、20260102岗位面向县内乡镇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20260103岗位面向川渝地区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具体见《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4月2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现场报名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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