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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9名)

2026-5-8 18: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

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主要负责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成人大专学历教育;

开展技能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教

育师资培训;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文

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

  具体校情请登录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其中:

  1.2026年国内(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在此次招聘的范围。

  2.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面试资格网上审查截止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的能力,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招聘29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四、岗位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及学院相关标准执行。

  (二)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发放。其中未取得高级职称的E1-E3类博士研究生,在进校的前三年可以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仍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实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档执行。

  (三)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顶尖人才(A类)人才保障配套资金、协议任务奖励、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

  (四)符合《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2)的人才,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合计

(万元)

人才保障配套资金

(万元)

协议任务奖励

(万元)

住房待遇

顶尖人才(A类)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领军人才(B类)

200

60

140

按照学院值班房管理办法申请值班房一套或按学院值班房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杰出人才(C类)

180

54

126

拔尖人才(D类)

120

36

84

博士人才

(E1-E3类)

80~110

24-33

56-77

其他优秀人才

(F类)

40

12

28

/

备注

博士人才(E4类)不纳入引进人才专项待遇范围。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的1个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17:00止。

  有意应聘者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录网址(https://zpxt.cdivtc.edu.cn/),进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资料(为避免激活邮件被屏蔽,注册时建议使用QQ邮箱):

  1.有效期限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2026年4月29日(含)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相应的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3.2026年4月30日(含)以后毕业人员,须提供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以下材料之一:①加盖就读院系公章的在读证明;②加盖就读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③经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职称证书、个人荣誉、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学科(专业)更名情况或就读期间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若应聘人员未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从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

  (一)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系统、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岗位需求以无学生试讲、案例分析、专业汇报、综合答辩、技能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教学岗采取“试讲+专业汇报”+“综合答辩”,非教学岗采取“案例分析+专业汇报”+“综合答辩”,实训指导教师岗采取“试讲+专业汇报”+“综合答辩”+“技能实操”

  3.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得分数即为应聘人员最后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若岗位所有考生均低于80分,本岗位终止招聘。

  4.“试讲+专业汇报”“案例分析+专业汇报”“综合答辩”“技能实操”各环节分值均为100分,并按以下规则折算面试成绩总分:

  无“技能实操”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总分=(试讲+专业汇报)或(案例分析+专业汇报)×50%+综合答辩×50%

  有“技能实操”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总分=(试讲+专业汇报)或(案例分析+专业汇报)×25%+综合答辩×25%+技能实操×50%

  5.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6.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7.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divtc.com/szdw/rczp.htm)公告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专业面试成绩并列时,无“技能实操”环节的岗位以“试讲+专业汇报”或“案例分析+专业汇报”环节成绩排序,有“技能实操”环节的岗位以“技能实操”环节成绩排序,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等事宜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因取消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面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在读学生可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经我校核验后,再进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其他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二级专业(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二级专业(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3.岗位专业条件中研究生、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二)其他事项

  1.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安排。

  3.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组织部(人事处):郭老师、杨老师

  028-64458825、028-64458875(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电子邮箱:jsfzzx@cdivtc.edu.cn(非报名邮箱)

  (二)引才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彭老师

熊老师

028-64458840

028-64102544

31479231@qq.com

11205709@qq.com

轨道交通学院(轨道交通线路智慧运维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

罗老师

028-64469192

286277559@qq.com

智慧城市学院

吴老师

028-64458879

349645416@qq.com

信息工程学院(新华三芯云产业学院)

李老师

028-63259955

34372110@qq.com

30713792@qq.com

空天产业学院

彭老师

18782961118

414356165@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苏老师

028-64458518

857837547@qq.com

通识教育学院

陈老师

028-64459747

303388235@qq.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尹老师

028-64458850

1014731362@qq.com

  (三)监督电话

  中共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工职学院纪检监察组:028-64458854(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附件: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pdf (150 KB)

  附件: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237 KB)

  附件: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177 KB)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30日

  原始标题: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cdivtc.edu.cn/info/1132/18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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