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四川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民族学院官网[https://www.scun.edu.cn/,下同]上发布)。 一、学校简介
四川民族学院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和泸定县,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布局在康巴地区的唯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15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和民族预科教育,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等10个学科门类。建有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省级“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课程22门。学校是全国“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有省级科研平台2个、科普基地2个,厅州级科研平台、科普基地14个。学校是四川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重点培育单位。 其他相关详细情况可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www.scun.edu.cn/)。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海内外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并完全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满足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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