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文件要求,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我县2026年度计划开发100名公益性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翼城县户籍,40周岁及以下并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或残疾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3.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 注: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除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或已就业(经与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保数据、工商登记比对,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坚持到期退出制度,除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按规定程序可累计享受2次公益性岗位外,其他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招用程序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向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1),并按人员类别提供低保、残疾、退役、学历等相应证明材料。 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较长,流程中有公示期。认定时间自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15日,请及时主动申请办理,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认定导致报名失败者,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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