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2年02月14日讯:为了满足灵石县医疗集团实际工作的需求,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经研究决定,现委托第三方公开招聘聘用制引导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服从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引导员招聘条件 1、招收计划:招聘20人。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0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专业。 4、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 5、工作经历要求: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无慢性病、无传染病、无纹身。 7、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善沟通,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招聘考试汇总”发布,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8:00至2月20日18: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2、报名地点:灵石县天星假日酒店一层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成功后,收取100元报名费(只接受现金)。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相关资格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 (5)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灵石县医疗集团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应试相关要求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应试。 2、基本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3、此次招聘由灵石县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聘用。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非引导性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用时为3分钟。 面试考核内容: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言语表达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考试条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招聘考试汇总”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考察与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见习期)间重点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解聘。见习期满合格者与集团办理相关手续。 八、岗位分配 具体工作地点由灵石县医疗集团统一分配。 九、待遇 固定工资:1800元 (四)补充说明 参加工作时间满五年后办理“四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手续。 十、聘用人员的安排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参加报考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下一阶段资格,聘用后发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351-299201713513626004(丁老师) 2022年2月10日 1、扫描二维码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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