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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6-7-23 17: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6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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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6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2014年及以后毕业应聘医师岗位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9.国内、国(境)外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前补交者不予聘任。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8:00至7月30日15:00,

  2.报名方式:通过复制招聘公告报名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网址:http://111.35.20.88:12023/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简历附件”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的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2026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学信网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报告);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2014年及以后毕业应聘医师岗位的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在培证明或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6)职称资格证书(中级岗位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有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 在职、定向、委培人员需提交现就业单位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医院同意,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供);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7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7月3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缴费链接或扫描缴费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三、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测试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及成绩在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即报名系统所提交材料,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存,写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排名。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五)考试时间、地点

  以考试通知为准,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一)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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