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的公费医学生,未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6月。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报考岗位。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人事考试专栏。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631-5306322。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6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一)笔试 初、中级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满分为100分。初级岗位笔试分为医疗类、中医类、检验类、药学类、中药类和护理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本岗位专业知识。高级岗位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初、中级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高级岗位面试人选按初审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初级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中、高级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汇总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每场次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退出消防员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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