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开放大学是青岛市政府直属高校和国家开放大学省级分部,是一所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主要面向成人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79年,202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青岛开放大学,主要承担服务青岛市全民终身学习,推进青岛市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学校现有金水路和大连路两个校区,下设校本部1所、分校8所、学习中心10所,形成了覆盖青岛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开放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海洋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青岛老年开放大学)、成教职教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培训部等二级学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6年度青岛开放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度青岛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岗位计划表》“学科及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均指具体二级学科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开放大学官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5月22 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5月23 日16:00。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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