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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6-5-11 2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实施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硕士研究生岗位11名,博士岗位单列(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
  为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实施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硕士研究生岗位11名,博士岗位单列(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岗位汇总表》中“博士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通过非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方式获取学历学位的相关人员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12日11:00-5月19日16:00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2日11:00-5月19日11:00

  报名网址: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5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信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国(境)外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需提供“承诺+容缺”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需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引才单位联系,岗位设置条件由引才单位解释。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12日11:00—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办理(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因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招聘计划。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简化程序,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则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初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综合类和卫生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上公布。

  (四)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在一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岗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

  附件:

  1.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230 KB)

  2.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doc (27.5 KB)

  3.容缺承诺书.doc (16.5 KB)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原始标题:2026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原始链接:http://www.sdsx.gov.cn/channel_t_273_15736/doc_69ff0780ff2a176e67ba2f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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