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52.70%。学校专业设置涉及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资源环境与安全、食品药品与粮食4个专业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13个专业类的30个专业。获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6个。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助理全科医师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省“双师型”教师培训联合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8名,其中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二)个人报名 1.初级和除博士外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2026年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2026年5月14日16:00 2.中级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名平台(https://www.sdmc.edu.cn/)”注册登录,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以及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026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单位初审 1.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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