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55名,学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可作为报名依据;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须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5.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不含高校教师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时可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应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1:00 报名方式: (1)电脑端:报名网址如下 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wflqjyjs/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搜索“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6年临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自主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方式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1:00 资格初审工作由专人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lqxjtjrsk2025@126.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拨打电话0536-6702027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通过后,视为缴费成功,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已缴费”,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公布。被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5.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潍坊市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初定2026年5月23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比例按1:3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临朐县2026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并加盖公章(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 5.报考初中体育教师B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毕业高校出具的篮球方向专业证明。 (四)面试缴费 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舞蹈、体育岗位须加试技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试讲(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2.加试(100分)。舞蹈教师岗位加试舞蹈基本功技术技巧组合展示(按40%比例计分)、个人剧目展示(舞种不限,3分钟以内,自带播放曲目,按40%比例计分)、现场即兴展示(准备4分钟,展示2分钟以内,按20%比例计分)。初中体育教师A、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加试跳远、武术、篮球、足球、技巧5项,各项目均按20%的比例计分;初中体育教师B岗位加试篮球、跳远、武术、足球、技巧5项,篮球按60%比例计分,其他项目按10%比例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试讲和技能加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六)成绩计算 舞蹈、体育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选岗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和心理测试。入围人员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需要复检,不在原医院进行,且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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