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广大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济南市历城区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66名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具体各街道选聘数量见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一般为报考岗位所在街道。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2021年取得毕业证的)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选聘形式及待遇保障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2年。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一般回户籍所在村任职,中共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与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合同期内,全日制在村工作,根据街道和村党组织安排,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等职责,协助做好本村乡村振兴、村庄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按照“街管村用”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履职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的待遇每月约4200元(包括基本报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奖励部分由各街道自行确定(以合同为准),根据考核情况实际发放。 任期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按程序发展为党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合同期满,经街道考察考核合格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报酬待遇就高执行。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00至12月3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11:00至12月31日17:00; 面试缴费时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现场缴费。 报名网址:http://www.licheng.gov.cn/(历城区政府网)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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