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山东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山东省各市县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08月11日讯:2020年齐河经济开发区根据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完成了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为进一步推进齐河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及时补充人才队伍,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占用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齐河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9年7月,2002年3月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管辖面积46.67平方公里。现已规划并形成了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产业为主导,以现代物流等产业为配套,以八大“区中园”为支撑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入园企业已达36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33家。先后荣获中国新兴机械装备城、中国新能源汽车制造城、中国“十二五”可持续发展开发区,山东省最佳投资园区、山东省投资环境十佳园区等称号。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所有教体系统下属学校和卫健系统下属医院在编及备案制工作人员不许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561186/n30575700/index.html),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8月1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0日16:00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6日11:00——8月2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专业限制,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自动合并到不限专业岗位内,应聘人员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计划招聘多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16日—8月20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qhkfq@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8月2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5677186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齐河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将提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561186/n30575700/index.html)及“齐河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
|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9-16 05:52 , Processed in 0.07882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