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0年6月20日讯: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0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32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全省、全市招聘。面向全省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开考比例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时-28日18时(25日端午节审查人员正常休息),缴费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时-7月1日24时。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日9时至18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时间、内容及成绩测算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笔试最低分数线设定。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四)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15天左右,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公布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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