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盟委组织部)会同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盟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盟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务)层次,计划遴选28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聘岗位为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选聘23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考范围 (1)阿拉善盟旗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阿拉善盟旗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设在阿拉善盟旗区及以下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经盟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全日制教育报名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7)年龄一般在38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7月27日(不含)之后出生。 (8)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具有正常独立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职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影响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报考资格条件(含职位表中的各项条件)取得时间应为2026年7月27日(不含)前。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聘 1.报名范围 阿拉善盟内各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4)近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6)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一般应在43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不含)之后出生。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含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6)试用期(见习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人员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 (8)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9)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影响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的各项条件)取得时间应为2026年7月27日(不含)前。现聘任职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以报名前的聘任岗位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选聘岗位。 三、实施步骤 (一)职位(岗位)查询 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的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026年度阿拉善盟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可通过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2:00 邮箱发送报名表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8:00 交费时间:2026年7月27日18:00至7月31日20:00 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填写的报考信息要对照本人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如实填写。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三个月以内拍摄,不得进行修图、美化、修饰,如因照片无法识别核验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提交审核并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审核报名人员信息无误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6年盟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2026年盟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邮箱发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即7月31日18:00前),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及旗(区)组织人事部门(党建办、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上传至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指定邮箱,文件以“报考单位及职位(岗位)+报名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打印的《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5)交费。遴选、选聘机关(单位)邮箱接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在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即7月31日20: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完成交费即视为确认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对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表》的人员,公开遴选、选聘机关(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6)选调生职位报名。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各旗(区)组织部(党建办、党群工作部)统一推荐报名,每名选调生限推荐1个职位。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选报1个相同职级层次的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务员遴选职位,具体报名步骤与前款相同。报考2个公务员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进入面试环节,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人员依次递补。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除选调生外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岗位),不得多报。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选聘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遴选、选聘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8)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并解答疑问。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考职位(岗位)报名情况(提示:请报名人员选择好职位(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选聘机关(单位)负责。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补报。 (2)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审核要以各旗(区)组织部(党建办、党群工作部)推荐人员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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