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经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党委、政府研究,报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制定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大龄失业人员。城镇户口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备注:(1)曾经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高管等人员已经注销处于失业的,可以申请公益岗;(2)提供一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佐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户口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营业执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备注:申请人需要提供同一户口内父母、配偶、子女,无营业执照等经营性场所和无企业法人、无企业高管等投资性收入证明;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后享受公益岗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不享受4050社保补贴) (三)长期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备注: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后享受公益岗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不享受4050社保补贴) (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备注: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高管等经营性活动记录的,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得申请公益岗;有就业和参保记录不得申请) (五)残疾人员。指持有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备注:(1)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后享受公益岗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不享受4050社保补贴;(2)曾经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高管等人员已经注销,符合公益岗录用条件的可以申请) (六)失地农牧民。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备注: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满足以上六类人群中任何一类人群均可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4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吉文镇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5621805。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准备相关个人证明材料。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已经参加过公益性岗位期满的,且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符合二次续聘的条件的。 2、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有涉黑涉恶情形的。 5、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考核对象的人员须在医院体检,并做出体检结论(近3个月内),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优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产生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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