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3月24日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乌兰牧骑)公开招聘373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市本级政府序列213名,各旗县区160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7日(不含)至2005年3月27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度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招聘设置一定岗位实行专项招聘。 1.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除急需紧缺人才、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基层项目人员等专项招聘外,2023年招聘计划主要用于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专项招聘项目人员岗位 本次招聘按一定比例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3年3月27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街道(乡镇)部分岗位专项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并仅限呼和浩特市各社区符合“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街道(乡镇)居民社区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并由地方财政部门进行补助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中的专职工作人员,市、旗县区统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 “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是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续3年在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经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推荐的社区工作者。其中,社区“两委”成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已在社区担任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副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副主任)的社区工作者可不受在社区连续工作3年的限制。 在街道(乡镇)居民社区全日制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专职网格员,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连续3年在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经街道(乡镇)、社区推荐,也可以报考“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含)。 (五)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部分岗位在面试前须加试外语,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招聘岗位表》中有关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七)报考须政治审查岗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时须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前,报考人员须通过《招聘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影响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月31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2021年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考生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二学位报考的以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参考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和新旧专业对照等信息,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上述办法认定。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签署《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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