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3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447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以及“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接受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聘用合同期限未满的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列编招聘、引进人员; 4.已享受过乌兰察布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且在安置单位工作未满五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3日18:00。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8: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目录设置。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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