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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1-10-9 17: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10月09日讯:根据《2021年根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根河市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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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10月09日讯:根据《2021年根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根河市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下发的《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呼机编办发〔2021〕207号)所核定25个编制内开展招聘工作,其中,根河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4名,根河市人民医院5名,根河市中蒙医院5名,根河市疾控中心6名,根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根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根河市中心血库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呼伦贝尔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凡是到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简章》《职位表》

  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公告》《简章》《职位表》通过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的招聘信息在根河市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分两个批次进行。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无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转为普通岗位的职位表于10月14日—15日在根河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开考或核减计划岗位。

  3.报名地点: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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