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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39人)

2026-5-9 21: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警察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为吉林警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6年5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生本人如与招聘单位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说明,未进行说明造成违反回避规定的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5月22日,8:00-17:00(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由吉林警察学院受理(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6号)》(含近六个月免冠电子版照片),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上述材料扫描件须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主动联系,由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警务实训教官岗位除外)。

  (六)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考试人员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体能测评

  考生通过资格条件复审后,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免予体能测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免测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项目;应参加体能测评未参加或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体能测评相关事宜由吉林警察学院另行通知。

  (八)心理素质测试

  对通过体能测评的报名人员组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吉林警察学院另行通知。

  如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当日面试最大人数(40人)时,对该岗位组织笔试加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在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入围条件,不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且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在符合资质医院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办法》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jljcxy.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jljcxy.edu.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吉林警察学院

  0431-85001077,电子邮箱:rsc@jljcxy.edu.cn

  (二)主管部门(单位)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吉林省公安厅干部处

  0431-82098137

  (三)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1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附件: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 (36.5 KB)

 附件:2.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6号).xls (22.0 KB)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8日

  原始标题: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

  信息来源:https://hrss.jl.gov.cn/gg/202605/t20260508_9587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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