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学生资助工作专员1人。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及我校现有学科相关专业(艺术类除外)毕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显著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年龄要求:有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显著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热心学生工作,认真负责,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7.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人才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拟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用一律不退。(缴费要求在初审结束后详见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 四、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五、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马老师,025-52897065。 人事处:唐/蒋老师,025-52366070。 三江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三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10/13/art_57210_11841125.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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