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秸秆禁烧巡查员)20名。其中黎城街道2名、戴楼街道2名、金北街道5名、金南镇3名、塔集镇5名、前锋镇3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3.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1.岗位现职: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2.工作地点:各镇街。 四、聘用期限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无经济补偿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具体为工作日8:30-11:45;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2026年金湖县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各镇街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三)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且无犯罪记录。 3.考察工作由各镇街负责。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录用后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为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其他福利待遇。 2.服从安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2026年金湖县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13.8 KB)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2026年金湖县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http://www.jinhu.gov.cn/col/1185_833426/art/17881920/1790041696564wEAnGiVG.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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