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北京  天津  山东  河北  湖北  广东  江苏  福建  四川  云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辽宁  内蒙古
 上海  重庆  山西  河南  湖南  广西  浙江  江西  贵州  海南  安徽  新疆  青海  吉林  黑龙江

微信公众号:公基库

关注微信公众号:公基库

事业单位、公务员试题免费领

微信公众号:公基库
事业单位招聘网 首页 江苏 查看内容

2026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6-5-11 2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
  为加强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6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3日至2008年5月17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规定需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

  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报名采取集中报名和长期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报名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5月17日。集中报名阶段录取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6年8月31日,其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集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5月13日09:00-5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5月13日09:00-5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26年5月13日09: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厘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5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5月21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5月18日18:00;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5月19日12:00。

  《岗位简介表》中宝应县人民医院01-19岗位、宝应县中医医院01-02岗位、宝应县妇幼保健院01-09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上述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如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增加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6年5月23日上午。

  笔试考点设在宝应县。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按规定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六、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民医院、宝应县中医医院、宝应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宝应县卫健委人事科:0514-88869185

  宝应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14-88200260

  宝应县中医医院人事科:0514-80893410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514-88263587

  附件:2026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16.1 KB)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0日

  原始标题:2026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baoying.yangzhou.gov.cn/ztzl/byxsydwzp/xwjxtzp/art/2026/art_7cd9f42c2e134283a7395f585e8b5a88.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事业单位招聘网二维码

QQ|事业单位招聘网

GMT+8, 2026-5-12 19:54 , Processed in 0.075134 second(s), 19 queries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