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2025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9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4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2025年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5年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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