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江苏省各市县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03月30日讯: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邮件文件夹以“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08:30—4月8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4月6日08:30—4月9日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4月6日08:30—4月10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本人的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报名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 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费汇缴至相应招聘单位,同时须备注报考单位、报考人员姓名及岗位代码。 泰州市口腔医院户名:泰州市口腔医院(泰州市牙防所),账号:735701018260009459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泰州市中心血站户名:泰州市财政局,账号:384060400018170109978,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泰州新区支行;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户名:泰州市财政局,账号:111502091900009995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泰州凤凰支行;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6:00。 3.资格初审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PDF格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1)《2021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医疗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2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21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经泰州市卫健委复审同意后,及时在网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未经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专业添加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5:30。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陆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相应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泰州市卫健委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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