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江苏省各市县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0年05月23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办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研究,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招聘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获得省级特级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或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8.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高新区科技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tzgxq.taizhou.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报名邮箱:tzjiaohui@163.com。 2.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7日08:30—5月31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5月27日08:30—6月1日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5月25日08:30—6月2日17:30。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报名邮箱: (1)《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毕业证书。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相应荣誉称号证书。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陆指定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高新区科教局提出意见,经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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