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浏阳市内在编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反考试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八)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开考比例及相关条件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85名,岗位设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应急事务中心(详见附件1)。 (二)最低开考比例 1.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完成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2. 低于3:1则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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