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学校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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