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6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2号楼15楼15-23会议室。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上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相同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有效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认定。 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5.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直接考核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依次排序确定名次,若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考核环节。 (四)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后,由招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认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集体商议决定。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731—28580617 监督电话:0731—28580822(区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附件1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5.0 KB) 附件:附件2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16.4 KB) 附件:附件3 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84.1 KB) 附件:附件4 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 (13.0 KB) 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专班 2026年6月4日 原始标题:2026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60604/i2502855.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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