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市直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3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患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适宜从事医务工作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自聘(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录)时间起算〕; 12.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wjw/)和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5日。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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