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全方位服务辖区居民,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安江镇、黔城镇各1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乐于奉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及学历等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7年6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6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在城市社区工作的“两委”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6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认证。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4)其他条件:限洪江市户籍(指现在洪江市行政区域所辖地,不含现洪江区行政区域所辖地),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报考人员在2025年6月6日前落户在洪江市; ②报考人员配偶在2025年6月6日前落户在洪江市;(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2025年6月6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籍所在地为洪江市。(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局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4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所需的毕业证原件,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吸毒史的; (8)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9)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身体体检不合格的; (10)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1)现役军人; (12)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即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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